繁星陨落之地的会员们和往常一样,在天亮之前走了,这次跟着一起离开的还有野人,撸瑟有些不舍的问道他要去哪里,离开多久,可是野人没说,只是指了指那一笼子野兔。

撸瑟起先以为这些象征邪恶的生物是野人给予自己的精神寄托,鞭策着自己永远不要忘记自己的身份,当他后来饥饿的时候就越来越觉得这是给自己留下的食物了。

毕竟他努力过后得到了一个结果,一个并非五谷不分的男人,在树林里徒手抓到一只野兔是非常难的事情。

“我会选你们其中一只作为宠物,至于决定权,在于你们。”撸瑟对着这些带有龅牙的邪恶生物说道。

再一次熟读了《灵魂起源和构成》,撸瑟走到城堡外面的时候发现,兔子们显然没有听自己的话。

“果然,哪怕我是繁星陨落之地的会员,只要自身不够强大,匹配不了这个身份,在你们眼中也始终是个撸瑟。”撸瑟看着笼子里面的立着耳朵听自己说话的兔子,淡漠的说道,“既然不懂得服从,我便剥夺你们里面最有可能成功的那个。”

最肥的兔子在火焰上熏烤着,滴着油脂,撸瑟的手慢慢的转动着木棍,以让兔子受热均匀。

自己并没有见到一个灵魂,但是他却时常见到火焰,知道火焰有着光和热的特性,如果把一只兔子架在火上烤就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,这可以算是火焰有关于热的威力。

那么灵魂呢?按照前世的说法灵魂应该叫做意识,是人类尚未死亡时大脑上一些生物电的活动过程而产生的词汇。

每个人都有灵魂,但看不见,因为在人体内,那么一些有关于灵魂的掌控便是驱动这些生物电的力量,所以人是不是可以通过意志力来干扰那意识,让它扩散到别处

前世记得有一种观想法来着,这是不是就跟那什么冥想一样,自己脑海中已经有了轮廓,那颗灰色的技能树,那要不要试试呢?

强忍住内心这实验的冲动,在饥饿的支配下他吃掉了整只兔子,随后又随便的拽了两把草扔进笼子里,撸瑟就迫不及待的去尝试这个想法,这就是找到有意思的东西后的冲动。

“首先,先想象着脑海中有无数的电流,围绕着这颗技能树,我们要把电流渡上去。”

撸瑟如是想道。

实验是困难的,这需要不断的去用意念来冲刺,不可否认,当第三天的时候,如果自己没出现幻觉,那么自己这是成功了。

看着自己瘦了一圈的身躯,撸瑟跌跌撞撞的跑了出去,抓出一只同样瘦了一圈的兔子,解决了自己吃的问题。

饱餐一顿的撸瑟有些昏昏欲睡,但他还是停住了这个念头,将笼子拎到了城堡里,又点了一个火堆才慢慢睡去,毕竟笼子旁边的爪印告诉自己,如果在外面睡觉那就不是虫蛀鼠咬那么简单了。

撸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,醒来时已经是天亮,反正兔子又瘦了一圈,他出去抓了些草回来扔到笼子里,然后回到图书馆内,继续冥想起来。

“根据喂草时给兔子的两下魔法令技能树的枝叶暗淡了不少,但是全然没有什么效果,看来我得在树叶上刻一些什么。”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小说推荐:《我在法兰西当王太子》《一个俗人的诸天影视之旅》《秋燥》《华娱调教师》《天命在我》《我逃了龙傲天他妈妈的婚》《被迫成为站姐后[娱乐圈]》《郎欺》《全球进化:我移植了至高神心》《说好军转民,这煤气罐什么鬼?

酷狗小说【kugouxiaoshuo.com】第一时间更新《角落里的魔法师》最新章节。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代兄娶了白月光后

代兄娶了白月光后

昨夜未归
接档文《大婚前夺回自己的身体》,另类追妻火葬场。沈郑两家定亲了,但定亲的沈安和早就死了,沈安宁冒充兄长去迎娶长嫂。踏入洞房的那一刻,下属递来一瓶迷药。不能洞房,一脱衣服就会露馅了,所以用迷药将新娘眯晕。沈安宁走投无路,在唇角上涂了迷药,绞尽脑汁想要怎么亲吻的时候。她的阿嫂主动靠近,捧起她的脸颊轻轻地吻了。清冷的女人,脖颈微抬,露出一片雪白的肌肤,风光旖旎。光影笼照,郑冉冰肌玉骨,光影勾勒出冷面
言情 全本 7万字
一事无成的我只能去当海贼王

一事无成的我只能去当海贼王

爱吃咸鱼的老虎
诺顿·萨格一直以来就有个梦想,那就是当个地主富豪,有个大地盘,让很多人靠着他吃饭,再请几个秘书,雇一群小弟,有事作威作福,无事看舞听曲...凭借着穿越带来的‘北斗神拳’外挂,他觉得不是问题。只是运气有点不好...去当种地王,颗粒无收。去当钓鱼王,天天空军。保镖王、赏金王、佣兵王...统统不行!那只能去当海贼王了!
言情 连载 210万字
国民法医

国民法医

志鸟村
尸体:请问你礼貌吗?
都市 连载 463万字
龙藏

龙藏

烟雨江南
卫渊本无大志,但在时代洪流中不得不走上征战四方、开疆辟土之路,直至关山踏尽,未曾白头。不正经的简介一:仙人也怕工业化!这是一个发生在玄幻世界的工业革命的故事。
言情 连载 215万字
普罗之主

普罗之主

沙拉古斯
他叫李伴峰,山峰的峰,不是发疯的疯,医生说过他没有疯。为了救朋友一条命,他去了96号站台,上了1160蒸汽列车,来到了停留在蒸汽时代的普罗州。他遇到了老唱机里的红颜知己,月份牌里的绝世佳丽,老座钟里的摇摆名姝,酒葫芦里的世外高人。这里有越吃越猛的食修,越抽越强的烟修,越杀越狠的武修,越喝越狂的酒修。这里有哪都想去的旅修,还有哪都不想去的宅修。天下百门,谁与争锋。普罗万修,谁是魁首。伴峰穿上西装,戴
玄幻 连载 312万字
志怪书

志怪书

金色茉莉花
松风吹断茶烟,白云堆里,神仙安眠。不觉梦起当年,村口树下,老人讲古,那些惊呆幼童的神仙鬼话、狐精山怪,不真也不幻,诡谲也浪漫,仍是觉得妙不可言。
仙侠 连载 202万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