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才一秒记住【酷狗小说】地址:kugouxiaoshuo.com

金并本名叫做威尔逊菲斯克,自小便桀骜不逊,极度自我。

当年威尔逊只有几岁的时候,他的父亲还在一个黑帮当小头目,因为那个黑帮老大不开眼,得罪了苏墨青,结果被苏墨青一锅端,威尔逊的父亲顺带扑了街。

威尔逊对于自己父亲的死,并没有感到多么悲伤,但这件事却让他对弱肉强食的世界,有了更为深刻的体会。

从那一刻开始,威尔逊便蒙生了成为强者的想法,他想要支配自己的命运。

为了这目标,年幼的威尔逊就开始了他的犯罪生涯,从最开始偷蒙拐骗,到最后烧杀抢掠,无恶不作,不择手段,终于几经艰辛,终于从众多恶棍之中拼杀出一条血路,脱颖而出。

当威尔逊成为了黑道霸主的时候,他改名为金并。

纵观金并一生,其中凶险无数,很多时候,其实都身不由己。

他曾经也有过温馨的时光,结识了一位名叫凡妮莎的女子,而且很快金并有了自己的孩子“理查德菲斯克”。

但正当金并沉浸于正常人的生活时,理查德却遭到了暗杀。

儿子的死让有退休念头的金并再次变成一头可怕的野兽,他疯狂地对自己的所有仇敌进行报复。

在冷静下来后他终于明白到作为一个“王者”尤其是黑道的“王”,永远不可能得到正常的生活,而妻子是自己霸业上的绊脚石,了解了这一点,金并亲手杀死自己的妻子!

为了今时今日的地位,金并付出了太多,也失去了太多,如今面对苏墨青的逼杀,金并岂会束手就戮,纵然心知不敌,他也会放手一搏。

金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枭雄,论心智手腕,大部分超级英雄都比不上金并,相比那些光正伟的超级英雄,其实苏墨青觉得金并这样的人,更加真实。

平心而论,如果易地而处,苏墨青觉得自己也会和金并一样,为了生存而不择手段。

苏墨青本身没有批判金并的资格,但他有杀死金并的能力。

这就是现实,论胜败,决善恶,分生死,无赢输!

如果苏墨青有心统领黑道,留下金并,其实是一个不错的选择,可是苏墨青根本看不上这些黑帮。

在苏墨青眼中,地狱厨房的黑帮,只是一群野怪而已,他留之何用?

面对激射而至的激光,苏墨青面色冷漠,掌中腾起一片蓝色电光,利用原子吐息的能量,在身前形成一道能量防护屏障,将激光抵挡下来。

见苏墨青当下激光的攻击,金并脸色一变,对旁边的手下喝道:“还愣着做什么,给我上。”

金并身边的白人壮汉爆冲而起,以超过音速的速度,向着苏墨青挥出一记铁拳。

白人壮汉名叫特,他的能力就是超级速度与超级力量,速度最快可破音速,拳力最大可达十六吨,是金并手下的王牌打手之一。

苏墨青不闪不避,摊开手掌,轻松握住特的拳头。

“怎么可能?!”

特一向以自己的力量和速度为傲,纵横黑道十余载,未逢敌手,即便是金并,在力量当面也比不上他。

可是眼前之人却轻松抓住了他的拳头,这让特很是惊骇。

不待特多想,苏墨青手下用力一捏,直接将特的拳头捏碎,接着反手拍击在艾的心口,直接将特的胸膛炸出一个血窟窿。

叮,恭喜宿主击杀特,奖励1100点通灵积分。

系统提示想起的瞬间,一团烈焰与无数子弹倾泻而至。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小说推荐:【新思路客小说网】《石破天穿越令狐冲》《满级老祖在人间》《她是S级哨兵们的白月光圣女》《回到仙尊少年时[穿书]》《活人深处》《我在现代留过学》【全本书屋】《我在西伯利亚打地鼠》【华为小说

《美漫之无限通灵》转载请注明来源:酷狗小说kugouxiaoshuo.com,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科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重生七零:肥妻要翻身

重生七零:肥妻要翻身

李宝珠
不婚不育大龄精英女律师一朝穿越,重生在70年代一个260斤的黑胖村姑身上。开局就是一手烂牌,无父无母、爷爷病重、金手指被夺、极品亲戚环伺,打算把她卖给傻子,霸占房产。看她如何翻身,抢回金手指,救治爷爷、暴打极品亲戚,顺便减肥、发家、致富,在70年代获得人生幸福。
科幻 连载 502万字
我是唯一的玩家

我是唯一的玩家

红颜三千
“《恶虐屠夫》职业才Lv10?”“数据面板把我昨天通关后获得的通用经验值,全部加上去,让我看看职业模板的极限!”这是一个拥有游戏副本世界的唯一玩家,于乱世中疯狂肝经验值的故事。
科幻 连载 108万字
天机骰子

天机骰子

海哥栗子
“什么?原来地球之外,还有这么多异世界存在?”“什么?这世上还有隐藏的修炼体系?”“什么?修炼境界的突破纯靠运气?”“你要是唠运气,我可就不困了啊……”罗峻看着眼前的天机骰子,嘴角疯狂上扬。
科幻 连载 113万字
黄昏分界

黄昏分界

黑山老鬼
黄昏为界,阴阳二分。当邪神的血肉从大地的裂隙里拥挤了出来,当山脉一样的血肉出现在了各个地方。有人恐惧,有人膜拜,有人烧香上供。也有人尝了尝,咦,味道不错?于是,血肉变成了庄稼,人们贪婪的收割,争夺,走鬼问灵拜祖宗。胡麻自恐惧之中转生而来,食太岁,养火炉,历尽艰辛,与遍地的邪祟争命求活,然后…………什么?我才是邪祟?
科幻 连载 345万字
提前登陆五百年,我靠挖宝成神

提前登陆五百年,我靠挖宝成神

最终永恒
超自然时代降临,规则变化,神秘到来,世界变迁。无数文明遗迹浮现于世,海量天材地宝任人捡拾。激进派:“这是最好的时代,进入新世界,挖掘遗迹,全民进化!”保守派:“这是最坏的时代,外边怪物无数,一旦离开安全区,等待人类的只会是灭亡!”…而此时,位于遥远的某处遗迹上,陆远成功挖到了新的宝藏,寻求到了神秘财富,望眼欲穿地想要联系上地球老乡。“捡到一个通讯器,能联系上吧?”“喂,人类——我都快成神了,你们还
科幻 连载 207万字
我以神明为食

我以神明为食

相思洗红豆
关于我以神明为食:三十年前,流星坠,神墟现!有神明从中走出,以人类为食。从那一天起,人类开始成为神明的食物,除了我!因为我以神明为食。
科幻 连载 697万字